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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2026-04-15 18:36:53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工作已全部完成。本项目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审办法完成综合评审,经采购人最终确认,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 项目编号:JN‑ND‑GC‑20260322

3. 采购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评审日期:2026 年 4 月 10 日

6. 服务 / 施工工期:120 日历天,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包含设备拆除、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系统联动试运行、竣工验收全周期。

7. 项目实施地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园区现有污水处理厂厂区内采购人指定作业现场

8. 项目核心采购需求:完成污水处理厂工艺系统提标改造,包含原有设施拆除、工艺构筑物修缮、污水处理设备更换安装、配套电气自控系统升级、工艺管线改造、系统调试、水质达标试运行等全部工作;改造完成后出水水质指标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污水排放相关标准,实现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全部工程质量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二、中标人核心信息

1. 中标人全称:宁夏华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0MAD29LELXE

3. 中标单位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颐和金凤花园 B 区 21 号楼 1 单元 1101 室

4. 中标总报价:人民币 122 万元(大写:壹佰贰拾贰万元整)

5. 项目负责人:王工

6. 联系电话:19374165127

7. 服务质量承诺:严格执行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相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全部改造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保障改造后污水处理系统连续稳定运行,出水水质指标满足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要求;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保管控,杜绝安全、环保事故;全过程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按期完成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

三、主要标的详细信息

(一)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实施地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厂区

• 工程属性:环保提标改造工程,涉及构筑物修缮、工艺设备更新、电气自控升级、管线改造、系统调试、试运行及竣工验收。

(二)核心工程服务内容

1. 现场原有老旧设备拆除、清运处置,原有构筑物缺陷修缮、防腐防渗处理;

2. 提标改造工艺设备、配套电气、自控仪表、工艺管线的采购、运输、现场安装;

3. 设备单机调试、系统联动调试,开展试运行,优化工艺参数,保障出水水质达标;

4.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落实扬尘、噪声、废弃物处置等环保管控措施;

5. 完整工程资料收集整理、竣工资料编制归档,配合采购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6. 完成竣工验收后对采购人运维人员开展操作、维护技术交底及培训工作。

(三)工程服务要求

1. 施工所用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参数要求;

2. 严格按照采购人总体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按期完成全部改造及调试验收工作,不得无故延误工期;

3. 项目管理、技术、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具备环保污水改造工程相关从业经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 改造完成出水水质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排放标准,满足本项目设计文件技术指标;

5. 施工全过程做好厂区既有设施保护,不得对原有在运污水处理系统造成非正常停运、损坏等不良影响。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2026 年 4 月 15 日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节假日除外)。
公告期内,相关投标供应商对本次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提交的质疑将依法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被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发布之日已领取。

2. 中标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15 日内,与采购人完成工程服务合同签订,合同条款须与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结果保持一致,不得擅自变更核心条款。

3. 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按中标总金额的 5% 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4. 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期进度、现场文明环保施工、调试达标情况进行全过程考核,考核结果与工程款项支付直接挂钩;考核不达标且经催告整改仍无法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相应违约责任。

5. 工程完工后,采购人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验收依据国家相关环保工程施工验收标准、招标文件、图纸及合同约定执行,验收合格后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及尾款结算手续。

6. 中标人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施工、调试全过程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环保事件、财产损失及相关纠纷,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联系方式

(一)监督部门联系信息

监督部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监督管理部
联系电话:16281538136
联 系 人:刘女士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30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