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6-03-12 09:18:00
项目编号:WZZF-ZB-2026-0312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项目管理局(以下简称 “甲方”)就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的公开招标工作,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综合打分,并报甲方相关决策部门审批通过,确定武汉宝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单位。现将中标相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望贵公司严格遵照执行。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公司名称:武汉宝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9GM4W7U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714563XX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熊廷弼东路城关综合楼2层01室
二、项目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武汉市人民政府项目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监督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39715689XX
监督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 XX 号政务综合大楼 15 层
监督职责:负责对本项目劳务人员派遣、人员管理、薪酬社保发放、资金拨付、服务履约、投诉处置等全流程监督管理,受理项目相关投诉举报,依法依规查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项目采购流程公开、公平、公正。
三、中标项目详情
本次中标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 1136.65 万元(大写:壹仟壹佰叁拾陆万陆仟伍佰元整),采购范围覆盖甲方各政务科室、后勤保障、窗口服务、综合辅助岗位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全流程服务,围绕人员招聘派驻、人事托管、薪酬社保、劳资协调三大核心服务板块开展,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人员招聘与派驻服务(服务费用约 486.2 万元)
根据甲方各岗位用工需求,开展政务辅助、行政窗口、后勤运维、档案整理等岗位人员招聘、背景核查、体检、岗前政务规范培训,按需足额派驻符合岗位资质要求劳务人员;建立人员动态储备库,人员离职、调岗 3 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岗,保障甲方各岗位不间断运转,所有派遣人员符合政务服务从业规范及政审标准。配套提供入职培训、岗位实操、政务礼仪、廉政纪律专项培训。
(二)人事托管薪酬社保服务(服务费用约 420.45 万元)
全权负责所有派遣人员劳动合同签订、人事档案统一托管;按月核算、足额按时发放劳务人员工资、绩效、各类津贴补贴;依法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及公积金申报缴纳,及时完成人员增减员、社保转移、工伤申报理赔、退休手续代办;按月向甲方报送薪酬社保明细台账,配合财政资金审计核查。
(三)劳资协调与综合管理服务(服务费用约 230 万元)
配备专属驻场人事专员对接甲方日常管理,负责劳务人员日常考勤、绩效考核辅助、奖惩对接;协调处理劳资纠纷、劳动仲裁、信访投诉;定期开展人员思想及安全廉政教育;提供年度人员体检、节日福利统筹、劳动关系到期提醒、合同续签 / 解除手续办理;建立完整劳务人员管理档案,按月报送人员在岗、流失、考核等运营报表。
四、中标金额及结算说明
1. 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 1136.65 万元(大写:壹仟壹佰叁拾陆万陆仟伍佰元整),该金额包含人员招聘费、培训费、薪酬社保代缴服务费、人事托管费、驻场管理费、劳动纠纷处置费、税费及项目全周期配套服务费用,无任何隐藏费用。
2. 费用结算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正式服务采购合同约定执行,分阶段支付:每月人员派驻到位、人员台账审核无误后支付当月服务款项;每季度完成季度服务考核后结清当期服务费;项目整体尾款 5% 作为服务质量保证金,服务期满全年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五、服务期限及售后保障
1. 服务期限: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服务周期 2 年,自首批人员全部派驻到位并完成岗前培训之日起计算;合同每年开展年度综合考核,考核达标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协议。
2. 售后保障:设立 7×24 小时人事应急对接通道,人员缺岗、劳资纠纷、社保异常等问题接到甲方通知后 6 小时内到场处置;每月提交服务履约报告,每季度配合甲方及监督部门开展劳务管理专项核查。
六、合同签订及履约要求
1. 请贵公司于本中标结果书发出后 7 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回执、服务方案及授权委托书,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
甲方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7202645XX
对接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政务综合大楼 12 层 1203 室
2. 贵公司需在合同签订前,按甲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 5%,即人民币 56.8325 万元;缴纳方式为银行保函或对公转账,具体缴纳要求、退还条件及节点将在正式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情况需同步报备项目监督部门。
七、其他事项
1. 本中标结果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贵公司需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本结果书的所有相关约定,按要求完成人员派驻、人事托管、劳资管理等全流程服务,主动接受项目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2. 若贵公司逾期未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中标义务、服务考核连续不达标,甲方将在项目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取消贵公司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3. 本项目未尽事宜,包括各岗位人员配置标准、月度考核细则、人员替换机制、应急处置流程等,由甲乙双方在正式采购合同中进一步明确,相关合同内容需报备项目监督部门,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4. 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单位应按要求向甲方及项目监督部门定期报送人员在岗台账、薪酬社保发放记录、纠纷处置记录等相关资料,接受全程监督。
特此出具本中标结果书。
招标方:武汉市人民政府项目管理局
2026 年 0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