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米坪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5-02-28 10:47:35
西峡县米坪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公开招标工作已全部完成。本项目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审办法完成综合评审,经采购人最终确认,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西峡县米坪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
2. 项目编号:XL-KT-FK-2025-003
3. 采购人:西峡县鑫龙矿业有限公司
4.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5. 评审日期:2025 年 2 月 26 日
6. 工期期限:240 日历天,自 2025 年 3 月 5 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1 日止
7. 项目实施地点: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米坪镇米坪铁矿矿区范围内
8. 项目核心采购需求:严格遵循《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要求》《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河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等国家及地方行业标准,完成矿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边坡加固、废渣清理、地形地貌重塑、土壤改良、植被恢复、土地平整、灌溉及排水设施修缮、生态修复及土地复垦等全流程工程作业,彻底消除矿区地质安全隐患,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确保复垦土地达到可利用标准,工程质量合格,顺利通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验收。
二、中标人核心信息
1. 中标人全称:河南中汇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X8L9H6P
3. 中标总报价:人民币 1681.88 万元(大写:壹仟陆佰捌拾壹万捌仟捌佰元)
4. 项目负责人:王工
5. 服务质量承诺:严格执行国家及河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设计方案,规范施工流程,严控施工质量;落实全过程质量管控、安全管控、环保管控措施,杜绝施工安全事故、生态二次破坏及扬尘、水土污染等问题;严格按照既定工期节点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及整改工作,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全程接受采购人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与考核。
三、主要标的详细信息
(一)工程施工范围
本项目施工范围为西峡县米坪镇米坪铁矿开采遗留受损矿区,涵盖矿区露天采场、废渣堆场、破损边坡、塌陷区域、受损耕地及林地等全部待治理区域,针对矿区开采造成的地形地貌破坏、地质灾害隐患、土壤损毁、植被退化、水土流失等问题开展系统性修复治理。
(二)核心工程建设内容
1. 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对矿区不稳定边坡进行削坡、整形、加固处理,设置挡土墙、排水沟、截水沟等防护设施,治理地面塌陷、地裂缝等隐患,杜绝滑坡、泥石流、坍塌等地质灾害发生。
2. 矿区环境整治:全面清理矿区遗留废石、废渣、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平整矿区破损场地,规整矿区地形地貌,消除矿区脏乱差现状,改善矿区基础环境。
3. 土地复垦工程:对受损建设用地、耕地及林地进行土壤剥离、回填、平整、改良,修复土壤肥力,划分复垦地块,完善田间道路、灌溉排水配套设施,确保复垦土地符合耕地、林地利用标准,满足后续种植、生态养护需求。
4. 生态植被恢复:根据矿区气候、土壤条件,选用适配乡土绿植开展植被种植、草坪铺设工作,构建稳定的矿区生态植被体系,治理水土流失,修复矿区生态系统。
5. 工程配套及收尾工作:完善矿区生态监测、防护警示配套设施,完成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编制工程竣工报告、治理成效评估报告,配合采购人及主管部门开展竣工验收、审计备案等工作。
(三)工程施工及质量要求
1. 施工标准:严格遵循《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技术规范》《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规程,严格按照项目施工图纸、实施方案组织施工。
2. 质量要求: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工程竣工后顺利通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复垦土地指标、生态修复效果完全满足审批要求。
3. 安全施工要求:施工人员持证上岗,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做好边坡施工、土方作业、机械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杜绝人身安全事故、设备安全事故及矿区二次生态破坏事故。
4. 环保施工要求:全程落实扬尘治理、水土保持、噪声管控措施,施工废水、废渣合规处置,严禁随意排放、丢弃,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对周边生态及居民生活的影响。
5. 工期管控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工期节点推进施工,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合理调配人员、设备、物资资源,遇恶劣天气、地质特殊情况及时优化施工方案,确保按期完工,无无故工期延误。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2025 年 2 月 28 日至 2025 年 3 月 1 日,节假日除外)。公告期内,相关投标供应商对本次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提交的质疑将依法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1. 中标对接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被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须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项目施工方案预案等相关资料,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项目对接,洽谈合作细节,逾期未对接的,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2. 合同签订要求:中标人须在完成对接后 15 日内,与采购人完成正式服务合同签订,合同条款须与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结果及行业规范保持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工程范围、施工标准、工期、价款等核心条款。
3. 履约保证金要求: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按中标总金额的 5% 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全部施工完成、验收合格、资料归档完毕后无息退还;若项目施工出现质量问题、工期延误、违规施工等情况,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4. 项目考核管理:采购人将按施工节点对中标人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期进度、环保管控、服务响应、现场管理等进行全过程考核,考核结果与工程进度款、尾款支付直接挂钩;累计两次节点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相应违约责任。
5. 验收结算要求:项目全部施工完成后,中标人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申请,采购人联合监理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开展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完成工程审计、尾款结算及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限期整改,整改产生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6. 责任承担要求:中标人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建筑施工、土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施工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生态破坏、质量缺陷、邻里纠纷、行政处罚等所有问题及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全权承担。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及监督部门联系信息
采购人及监督部门:西峡县鑫龙矿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经理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西峡县鑫龙矿业有限公司
2025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