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综合人民医院食堂托管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4-09-30 15:53:00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综合人民医院(以下简称 “甲方”)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综合人民医院食堂托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JSY-2024-0901)组织的公开招标工作,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综合打分,并报甲方相关决策部门审批通过,确定贵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现将具体中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湖南乾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MACLQB1U1W
单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桔子洲街道麓山路29号青枫大厦701
联系人:邓涛
联系电话:137****2345
二、中标项目详情
本次中标项目涵盖医院食堂整体运营、食材全品类供应、后厨精细化管理、餐饮安全保障、配套便民服务五大核心业务板块。中标单位湖南乾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具备完善的食材供应链体系、成熟的食堂托管运营经验、齐全的行业资质认证及专业服务团队,可全方位保障本项目高质量落地,具体服务内容及企业配套保障能力如下:
(一)食堂整体运营服务
负责甲方院内职工食堂、患者及陪护人员食堂的整体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涵盖早、中、晚三餐及夜间加餐的餐饮供应服务。根据医院医护人员、患者的饮食特点与作息需求,合理制定餐食供应时段,搭配多样化餐品,满足不同人群就餐需求。规范食堂日常运营秩序,做好就餐区域卫生保洁、秩序维护、设施日常看管工作,保障食堂常态化有序运营。
(二)全品类食材供应服务
为医院食堂提供全品类生鲜食材、米面粮油、干货调料、蛋奶肉类、水产果蔬等食材一站式配送服务。依托自有种植、养殖基地,从源头把控食材品质,严格筛选优质食材,所有食材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建立食材溯源体系,全程留存采购、检测、配送台账,确保食材绿色、安全、新鲜,适配医院餐饮安全高标准要求。
(三)后厨精细化管理服务
组建专业后厨服务团队,包含厨师、配菜员、保洁员、食品安全员等专项岗位,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做好食材清洗、精细化加工、分类烹饪等工作,针对病患群体提供清淡、营养、易消化的定制化餐食,针对医护人员提供高效、便捷、营养均衡的工作餐。定期开展后厨人员技能培训与食品安全培训,提升服务专业度。
(四)食品安全全流程保障
依托自有食品安全检测室及专业检测设备,对每日进场食材开展农残、药残、微生物、添加剂等多项指标检测,杜绝不合格食材入食堂。严格落实食材仓储管理,分区使用冷冻库、冷鲜库、干货库,分类存放各类食材,杜绝食材变质、交叉污染。定期对食堂加工设备、厨具、就餐区域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建立食品安全巡检、隐患排查及应急处置机制,全面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五)配套运维与便民服务
负责食堂现有餐饮设备、冷链设备、消杀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与简易故障维修,保障设备正常运转。根据甲方需求,优化食堂就餐环境与服务流程,提供订餐、打包、病区送餐等便民服务。定期收集就餐人员意见建议,持续优化餐食品类、口味与服务质量,提升整体就餐体验。
依托企业雄厚实力为本项目保驾护航:公司拥有2200余平方米现代化专业配送中心,配套标准化冷冻库、冷鲜库、米面油库、干货调料库、食材加工区、分拣包装区、清洗消毒房及专业食品安全检测室,可实现食材全流程精细化处理与安全检测;自有1476.78亩绿色种植基地、68.54亩生态养殖基地,从源头保障食材原生态、无添加、安全新鲜;配备全套冷链配送车辆并搭载GPS定位系统,保障食材全程冷链、准时配送。同时,公司持有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AAA级诚信经营等多项权威认证,拥有高级营养师、食品安全检测员、专业运维及售后团队,具备多年学校、医院、机关单位食堂托管及食材配送成功案例,服务经验丰富,可充分满足医院食堂高标准、严规范的运营服务需求。
三、中标金额及相关说明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 428.65 万元(大写:肆佰贰拾捌万陆仟伍佰元整)该金额包含食材采购配送费、食堂运营管理费、人员服务费、设备运维费、食品安全检测费、消杀保洁费、税费及所有相关配套服务费用,无其他隐藏费用。费用结算方式将按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约定执行。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中标服务期限为3年,自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间,贵公司需严格按照招标要求及双方合同约定,履行食堂托管全流程服务义务,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保障餐饮服务质量与运营稳定性。
五、其他事项
请贵公司于本结果书发出后 7 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相关资料与甲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
甲方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189****1234,
对接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第三综合人民医院行政楼3楼后勤保障科。
贵公司需在合同签订前,按甲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写入合同。
本中标结果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贵公司需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及本结果书相关约定,逾期未对接合同签订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中标义务的,甲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项目未尽事宜,由双方在正式合同中予以明确。
特此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综合人民医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