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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电子科技大学智能化工程项目中标结果书

2026-05-25 14:35:20


项目编号:ZUESTC-ZN-2026-0525

根据浙江电子科技大学(以下简称 甲方)就浙江电子科技大学智能化工程项目组织的公开招标工作,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综合打分,并报甲方相关决策部门审批通过,确定上海唐淦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单位。现将中标相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望贵公司严格遵照执行。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公司名称:上海唐淦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342068347M
项目联系人:林浩
联系电话:138168752XX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C

二、项目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浙江电子科技大学资产管理与后勤保障处
监督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135880934XX
监督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2 号大街 1158 号浙江电子科技大学行政楼 5
监督职责:负责对本项目招标履约、施工过程、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工期进度、系统验收等全流程进行监督管理,受理项目相关投诉举报,依法依规查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中标项目详情

本次中标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1632 万元(大写:壹仟陆佰叁拾贰万元整),项目覆盖浙江电子科技大学钱塘校区全域,围绕校园智能化升级、智慧安防、智慧教学、智慧运维四大核心业务开展,具体施工内容及划分如下:

1. 智慧校园网络与数据中心升级(施工费用约 580 万元):对校园核心网络设备替换扩容,部署万兆骨干网络,新建校园数据中心机房 1 座,配置服务器、存储、安全设备,搭建校园统一数据平台,实现数据互通与共享。

2. 智慧安防系统建设(施工费用约 420 万元):全校范围部署高清智能监控摄像头、人脸识别门禁、车辆道闸、周界报警系统,搭建安防一体化管理平台,实现校园安全可视化、智能化管控。

3. 智慧教学与多媒体改造(施工费用约 350 万元):改造多媒体教室 120 间,建设智慧教室 30 间,部署互动教学终端、录播系统、教学管理平台,提升教学信息化水平。

4. 智慧后勤与综合运维平台(施工费用约 282 万元):建设校园能耗监测、智能水电表、智慧物业、报修管理等系统,实现校园后勤运维数字化、高效化管理。

四、中标金额及结算说明

1. 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 1632 万元,该金额包含项目所有施工费、设备采购费、软件开发费、系统集成费、安装调试费、人工劳务费、运输费、检测费、税费及项目建设期内的全部配套服务费用,无任何隐藏费用。

2. 费用结算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正式施工合同约定执行,工程进度款按施工节点验收合格后分阶段支付:设备进场并完成基础施工支付至总金额的 30%,系统集成完成支付至总金额的 60%,全部工程完工并初验合格支付至总金额的 8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金额的 97%;剩余 3%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五、施工及质保服务期限

1. 施工工期:本项目施工工期为120 日历天,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并甲方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计算,贵公司需在工期内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并通过甲方、项目监督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

2. 质保期限:项目整体质保期为3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贵公司对系统平台、硬件设备、软件功能及安装质量承担免费维修、更换及升级维护责任,确保智能化系统稳定运行,若出现故障问题,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12 小时内到场处理,相关处理情况需同步报备项目监督部门。

六、合同签订及履约要求

1. 请贵公司于本中标结果书发出后7 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回执、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相关证书及授权委托书,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
甲方联系人:王建国
联系电话:139580761XX
对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浙江电子科技大学行政楼 4 406 室(资产管理与后勤保障处办公区)

2. 贵公司需在合同签订前,按甲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 5%,即人民币 81.6 万元;缴纳方式为银行保函或对公转账,具体缴纳要求、退还条件及节点将在正式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情况需同步报备项目监督部门。

七、其他事项

1. 本中标结果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贵公司需严格遵守《智能化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本结果书的所有相关约定,按要求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制定详细施工方案,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施工过程中需主动接受项目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2. 若贵公司逾期未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中标义务的,甲方将在项目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取消贵公司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3. 本项目未尽事宜,包括具体施工技术标准、分阶段验收细则、工期节点考核要求、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等,由甲乙双方在正式施工合同中进一步明确,相关合同内容需报备项目监督部门,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4. 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单位应按要求向甲方及项目监督部门定期报送工程施工进度、资金使用、质量管控等相关资料,接受全程监督。

特此出具本中标结果书。

招标方:浙江电子科技大学
2026 05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