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生态环境服务保障中心光储充一体化配套及储能系统集成项目中标公告
2025-08-15 15:09:44
项目编号:CJSJ-GCC-2025-0815
江苏鑫昱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长三角生态环境服务保障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就光储充一体化配套及储能系统集成项目(项目编号:CJSJ-GCC-2025-0815)组织公开招标工作。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资质核查、技术方案评估、商务报价比对,报甲方上级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结合长三角生态绿色发展规划要求,正式确定贵公司为该项目中标单位。现将中标结果、项目详情及履约要求公告如下:
中标公司名称:江苏鑫昱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12MABN2XYB54
单位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中天路205号
主营范围: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EPC/运维、集中式光伏发电投资建设运营、光储充一体化、充电桩建设运营、储能系统集成,具备光储充一体化项目设计、采购、安装、调试、运维全链条服务能力,熟悉长三角区域新能源政策及生态环保要求,符合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可助力甲方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
项目名称:长三角生态环境服务保障中心光储充一体化配套及储能系统集成项目
项目地点:长三角生态环境服务保障中心指定区域(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1888号生态环保产业园停车场、办公区出入口及配套区域)
项目类型:光储充一体化配套建设、储能系统集成及24个月运维服务,包含分布式光伏组件安装、储能系统设计集成、充电桩建设、系统联动调试,以及后期设备运维、故障处理、技术支持等全流程服务。项目配套20台直流充电桩(含10台快速充电桩)、2兆瓦/4兆瓦时储能系统,同步安装分布式光伏组件为系统供电,实现“光伏发电+储能储电+电动汽车充电”一体化联动,满足园区工作人员及公务车辆绿色出行需求,同时实现错峰用电、节能降耗,助力甲方打造生态环保示范园区,践行“双碳”战略要求,形成多能互补的绿色能源模式。
中标金额:人民币1205.28万元(大写:壹仟贰佰零伍万贰仟捌佰元整)
服务类别 | 具体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服务频次/响应要求 |
光储充一体化建设 | 分布式光伏组件采购、安装、调试,充电桩设备采购、安装、线路铺设,储能系统设计、集成、调试,实现光伏、储能、充电系统联动运行 | 光伏、储能、充电桩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安装规范,联动效果良好,充电稳定,光伏发电效率达标,储能系统可实现错峰用电、应急供电,符合生态环保及安全使用要求,充电桩可满足多类型新能源车辆充电需求,光伏板可实现遮阳节能效果 | 合同签订后8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及验收 |
储能系统集成 | 储能设备采购、系统设计、集成安装、调试,实现与光伏、充电桩联动,完成错峰用电、应急供电配置,建立完善的储能监测系统 | 储能系统运行稳定,充放电效率达标,联动效果良好,具备离网/并网双模运行能力,可在电网波动时提供应急备用电源,满足园区用电调度及生态环保相关要求,监测数据完整可追溯,符合国家储能系统相关规范 | 与光储充一体化建设同步推进,同步完成调试验收 |
运维服务 | 光伏组件、充电桩、储能系统日常巡检、故障维修、设备保养、数据监测,及时处理充电及储能异常,定期开展设备校准及系统优化 | 设备运行稳定性≥98%,故障维修合格率100%,巡检及运维记录完整,充电服务满意度≥99%,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监测要求,确保系统绿色高效运行,定期优化系统运行参数提升节能效果 | 每月巡检2次,故障响应≤1小时,24小时内完成维修,每月提交1次设备运行及运维报表 |
技术支持 | 提供设备操作培训、日常使用咨询,定期提交设备运行报表、运维总结及节能效益分析报告,协助甲方对接电网及相关环保部门 | 培训覆盖率100%,咨询响应及时,报表及分析报告数据准确、提交及时,可协助甲方落实新能源相关政策及环保要求,提供专业技术指导优化系统运行效率,助力甲方实现绿色低碳运营目标 | 安装调试完成后1次集中培训,每季度提交1次运维总结,年度提交1次节能效益分析报告 |
中标金额:人民币1205.28万元(大写:壹仟贰佰零伍万贰仟捌佰元整)。
该金额为项目固定包干总价,包含光伏组件、充电桩、储能设备采购费、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基础施工费、运维费、税费及所有相关配套费用,无隐藏费用。费用结算按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约定执行,分三阶段结算(项目开工、竣工验收、运维期满),凭合法有效票据报销,严格遵循国家新能源项目税收优惠及财务管理制度。
1. 项目施工及调试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及验收;
2. 运维服务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提供全周期免费运维服务,运维期间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及保护相关要求。
1. 请贵公司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相关资料与甲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逾期未对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2. 贵公司需在合同签订前,按中标总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60.264万元),合同履行完毕无违约情况,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3. 贵公司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本公告约定履约,严格落实生态环保相关要求,确保项目质量、施工安全、工期进度,严禁擅自更改设备规格、降低施工及服务标准,施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若出现违约,甲方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项目未尽事宜,由双方在正式合同中另行约定,相关约定需符合国家新能源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规范。
采购人:长三角生态环境服务保障中心
联系部门:工程技术科
联系人:吴工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1888号生态环保产业园B栋6层
特此公告。
长三角生态环境服务保障中心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