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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保障中心异味净化及废气处理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26-04-20 08:03:02


项目编号:HDST-HB-2026-039

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0日

一、招标条件

本华东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保障中心异味净化及废气处理设备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立项,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足额落实,采购方式、招标范围已明确,项目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华东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保障中心异味净化及废气处理设备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服务于华东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保障中心及下辖配套场所,针对场地日常产生的异味、废气问题,配套采购专业治理设备并完成落地实施,全面提升场地空气质量及环保达标水平,保障场所运营符合国家生态环保标准。

3、招标内容:主要包含异味净化一体机、低空废气处理装置等全套设备采购、运输送货、现场安装、系统调试、设备操作培训、售后运维保障等全部工作内容,投标人须整体包干实施,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异味及废气治理效果达标,完全满足国家环保排放及安全使用规范。

4、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5万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为项目包干总价,包含设备、材料、运输、安装、调试、人工、培训、税费、运维等一切相关费用,招标人无需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前全部工作,确保项目整体交付达标。

6、服务及质保要求:项目整体质保期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技术响应服务,及时处理设备故障、运行异常等问题,保障设备长期稳定达标运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全部民事责任。

2、投标人须具备环保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运维全流程服务能力,具备同类异味治理、废气处理设备项目实施经验,能够匹配本项目采购及服务要求。

3、投标人所投设备须符合国家现行环保、安全、质量相关标准及行业规范,设备性能稳定、治理效果达标,能够满足项目日常运维及环保检测要求。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无行政处罚记录、无失信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违法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4月26日17:0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及购标申请。

2、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可联系采购单位现场领取,或线上提交资料申领招标文件电子版。

3、招标文件费用:免费获取,不收取任何费用。

4、报名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30日15: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或资料不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招标人指定开标场地(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3、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装订、密封、盖章,格式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六、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26年04月30日15: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备查。

七、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企业资质、设备技术参数、产品质量、项目业绩、服务方案、质保体系、投标报价、售后服务保障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八、履约及合同要求

1、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须主动对接招标人完成合同洽谈及签订工作。

2、中标单位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培训、运维等全部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履约。

3、质保期内全程提供7×24小时技术响应,确保设备稳定运行、治理效果持续达标。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东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保障中心

联系部门:采购管理科

联系地址:招标人指定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16592658524

十、其他说明

1、本招标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仅用于本项目招标使用。

2、投标人应自行对项目现场及项目需求进行充分了解,投标报价包含全部实施内容,后期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本项目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华东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保障中心

2026年04月20日